关于开展第一届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评奖办公室有关《第一届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公告》的通知精神,2020年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本次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转告本院系教师,将次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奖项设置
1. 第一届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设置文学翻译奖(含文学、艺术理论)、表演艺术翻译奖(舞台表演、影视表演)两个大类,每个大类又可以分为外译中和中译外两组,奖项的申报、评审和颁发都将按照上述四个组分别进行。
2. 按照组别进行申报,每组作品不超过三部,申报名额如下:
(1)文学翻译奖外译中的申报名额:3项;
(2)文学翻译奖中译外的申报名额:3项;
(3)表演艺术翻译奖外译中的申报名额:3项;
(4)表演艺术翻译奖中译外的申报名额:3项。
二、申报要求
1. “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受益人为翻译者,评奖只在申报时在世的翻译者的作品中进行。
2. 评奖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版、演出、播映的作品。第一届不接受个人申报,仅限机构推荐。
(1)文学类翻译作品的出版单位推荐本社出版的作品;
(2)表演艺术类翻译作品的演出、制作单位推荐本单位演出、制作的作品;
(3)其他相关部门或机构推荐的作品。
3. 文学类翻译作品以成书形式参评,必须为公开出版物并进入正规市场。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表演艺术类翻译作品以首次正式公开演出、播映为准。不接受重译作品参评。
4. 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三年内翻译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完成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三、申报范围
1. 在上海出版、演出、播映的中文原创文学、表演艺术作品被翻译为外文,并在国外出版、演出、播映的;
2. 在国外出版、演出、播映的文学、表演艺术作品被翻译为中文,并在上海出版、演出、播映的;
3. 上海文学艺术工作者的中文原创文学、表演艺术作品被翻译为外文,并在国外出版、演出、播映的;上海翻译工作者将中文原创文学、表演艺术作品翻译成外文,并在国外出版、演出、播映;上海翻译工作者将外文原创文学、表演艺术作品翻译成中文,并在国内出版、演出、播映。
4. 上海文学艺术工作者和上海翻译工作者都仅限当前拥有上海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者。
四、申报材料
因为有名额限制,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 《第一届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作品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表格为Excel版本的,请勿删减格式。
2. 文学类作品以成书形式参评,须提供样书12本,原文样书2本;表演艺术类作品以视频形式参评,须提供视频光盘12份,相关剧本12份。
3.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所有参评作品的文本须提供中外文电子版本(PDF版本),发送至邮箱:科研处唐瑞内网邮箱。
附件3 第一届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作品申报表(文学类).xlsx
附件4 第一届上海文学艺术翻译奖作品申报表(表演艺术类).xlsx
科研处
2020.06.10